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为我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8名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采取到人才培养单位(河北师范大学)选人和寻聘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选聘岗位及数量
2026年为我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8名,全额事业编制。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比例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省级及以上重点师范类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国内部分重点院校、重点学科202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2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选聘比例
本次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即岗位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至38周岁(1987年3月31日至2008年3月30日期间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考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3月30日;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考试,但在2026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参照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根据其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后,也可报考。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公费师范生和优师专项师范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裕华校区)师生活动中心一层学生事务大厅108室。
非河北师范大学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从河北师范大学(裕华校区)北门核验证件后进校。
3.报名程序: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考生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的考生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由毕业院校或所在学院开具的专业证明“XXX同学XX年XX月考入XXXXXX学校XXXXX院XXXXXX专业学习,拟于2026年XX月毕业(加盖公章,网络下载的专业证明无效)”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需按规定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准考证领取: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形式分学科进行,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
面试使用教材为:
高中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教版,2019年6月第1版;
高中物理,必修第一册,人教版,2019年6月第1版;
高中历史,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教版,2019年8月第1版。
4.面试要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各组考生在入围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成绩当天在考点予以公布。
6.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各岗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选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承德市户籍者;中共党员;少数民族考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与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不要远离考点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级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被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设定最低服务年限岗位的受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履行最低服务年限义务(服务年限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人事人才”专栏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政策咨询电话:0314-3017083,现场报名咨询电话:18931422819。请考生在进行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附件下载:
1.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信息表
2.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3.省级及以上重点师范类院校名单
4.国内部分重点院校、重点学科名单
5.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2026年3月26日
原标题:承德县2026年公开选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dx.gov.cn/art/2026/3/26/art_11430_1109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