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安排,现就我厅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核时间
2026年4月13日9:00—12:00。
二、 审核地点
省财政厅机关1217房间(石家庄市桥西区泰华街48号)。
三、提供材料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 笔试准考证;
3.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凭证等);
5. 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仅提供电子版);
6. 如实填写并提交《河北省财政厅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表》1份(见附件1)。
上述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 经证件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未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从报考同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审核时间截至2026年4月14日12:00。
2. 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参加证件审核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证件审核声明(见附件2),发送至我单位电子邮箱hbczrjc@163.com。
3. 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1—86771221;
0311—86771295;
0311—86771251
附件1. 河北省财政厅2026年度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表
附件2. 放弃证件审核声明
河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2026年4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财政厅2026年度四级联考公务员录用证件审核通知
文章来源:https://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604/t20260410_2349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