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河北雄安雄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计划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