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数量
2024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1076名。其中,石家庄市166名,承德市60名,张家口市90名,秦皇岛市70名,唐山市120名,廊坊市80名,保定市138名,沧州市70名,衡水市50名,邢台市70名,邯郸市132名,定州市20名,辛集市8名,雄安新区2名。各地选拔计划中男女各占50%。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好、品行优,肯奉献、敢担当,能力强、作风实。
3. 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4.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中优先录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5.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6. 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存在问题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此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应为2024年7月31日前),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及以上学位条件。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连续满1学年(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管理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3. 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5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二)河北省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人员报考选调生的条件
1. 河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有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的人员,2024年度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
2. 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4年2月底)。非中共党员的研究生也可报名。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