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和省属师范大学选聘教师168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选聘高校范围详见附件一)。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 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专项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4日-2006年12月3日之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含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二)要求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168名,其中,初中教师65名、小学教师74名、幼儿园教师29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二)。根据我区各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专业及数额。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2月4日,选聘教师公告在北京师范大学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areer.b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职业发展中心就业信息网:https://career.ec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cnu.91wllm.cn、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career.nenu.edu.cn、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http://job.snnu.edu.cn、西南大学就业网:https://swu.cqbys.com发布。
(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接受现场报名。2024年12月11日-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共两天,地点在陕西省西安市维也纳国际酒店(雁塔区西影路609号)。
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三)。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试讲的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大于等于10:1,可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增加加试环节,并按照10:1进入面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路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路南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及《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升级版》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教育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0315-2323560
人社部门: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附件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院校名单》
附件二:《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原标题: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5年专项选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areer.bnu.edu.cn/frontpage/bnu/html/recruitmentinfoForm.html?positionDetailId=8e840f769c3e46ef949d8b4a41cbf7e1&